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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作者 曹慈义 编辑 吴雨星

2020-02-17 辅德法评

现就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确定合同相对方是否存在及其缔约资格并留存身份资料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方或转包方一般是法人。如果发包方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则因为该类工程一般要经过招投标程序,该程序要按法定步骤和方式进行,比较正规,在此不予赘述。在此探讨发包方或转包方是非国有企业法人的情况下应注意的问题。首先要核实对方是否真实存在,核实的方法在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的基础上,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企查查等系统进行核实,具体核实方法就是登陆该网站,输入公司名称进行查询,如果在该系统能查到,则说明该企业真实存在,进而也可了解到企业的相关信息,以确定该企业是否具有权利订约,否则,就不能与其签订合同。若该单位存在,则应注意保留该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的资料,若对方是个人,则保留有其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核实工程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程项目真实存在才有签约之可能,反之,则不应签约,防止被骗。拟签约的建设工程项目若是政府工程,则该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可通过当地招投标网(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查询,或问清建设单位,找建设单位进行核实。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核实。比如找土地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进行核实,若自己不能核实,则可委托律师进行调查核实。

三、对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结算、工期等重要内容约定清楚

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合同价款、结算、工期等重要内容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并合理预见是否能够全面履约,防止歧义及约定不清。比如是否包工包料,是固定价还是根据工程量进行结算,何种情况下工期顺延等。

四、要进行成本核算

做工程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得利润或报酬,则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结合工期等的要求核算成本,看是否有利润可赚,若无利可图,则无签署合同之必要。

五、要签订书面合同

不管相对方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应签订书面合同,防止没有书面合同,出现争议,连相对方都无法确定的不利情况出现,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要保留总包合同

分包的情况下,分包商要向总包索要总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总包单位印章。因为有的分包合同中载明按总包合同的付款方式给分包商付款,但又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总包合同的付款方式,有的载明按总包合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但在分包合同中又未明确具体内容,为此,应保留总包合同防止维权时出现不利情况。

七、要加盖相对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最起码要加盖项目部印章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后加盖印章,最好加盖相对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最起码要加盖项目部印章,不应加盖资料专用章等其他印章,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被对方故意欺骗,而确定不了真正应承担责任的合同相对方。比如若对方仅仅有经办人签字,却没有单位盖章,则会有可能出现单位不认账的情况,从而对自己的利益和维权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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